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以及《长春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长师校字【2019130号)文件精神,以下2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,未如期完成学业,学校拟进行退学处理,注销学籍,特此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23124日—20231218日。

如有疑问,公示期内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联系。

联系电话: 0431-86168134


拟注销学籍(退学)学生名单


序号

年级

姓名

性别

专业名称

层次

1

2016

姜金玉

汉语言文学

本科

2

2016

臧小萱

艺术设计

本科


长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 20231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