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长春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(长师校字〔2023〕92号)规定,现有59名2025级新生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,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,不予注册学籍,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7天(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0日)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,书面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。公示期满结束后仍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,不予注册学籍。

联系电话:0431-86168695


附件:2025级未报到新生拟不予注册学籍名单




长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2025年3月24日